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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少数不法分子”与“不明真相的群众” - [好文共享]
2008-07-02
本文转自江湖歌者的博客,原文地址http://blog.tianya.cn/blogger/post_show.asp?BlogID=623&PostID=14418778&idWriter=0&key=0
基本上,这是两个非常好用的词。可以在许多媒体报道中看到类似的话。一般而言,都是这样的:“少数不法分子”“趁机”“煽动”“不明真相的群众”,而后“不明真相的群众”就会一哄而上,造成所谓群体性事件。 倘若留心,就会发现它的应用相当广泛。或许是司空见惯,便很少有人来考虑这些词汇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。——当然这个“很少有人”是没什么数据支持的判断,但如果要这样深究,则前面的“少数”“不法”也缺乏数据支持。
这就是问题所在。首先,由谁来判定“不法”?空口无凭,即使是司法机关,现在也不能仅仅凭着一张嘴来断人过恶。常识告诉我们,对于尚未经法定程序定罪的,要说犯罪嫌疑人,而不是犯人。那么,在没有任何审判的情况下,张嘴就说“不法分子”,是否违宪?不法,不了哪一条法?分子,分的什么子?证据也好,解释也好,哪里有?要知道“分子”们到目前为也还是中国公民,只要有公民权,就应受宪法保护,而不是如现在这般未经审判,就随意被喉舌定成“不法”。
其次,怎样来判定“少数”?对于十三亿人来说,百人、千人、万人都是少数,推而广之,南湖船上那十二不但可说是少数,更可以说“一小撮”了。但少数并不代表就是谬误,更不能因为其所谓“少数”便断言“不法”,进而剥夺他们要求公正、被法律保护的权利。何况网络发达的今日,有照片,有视频,有民意,有是非黑白,则少数之说到底真假,一看便知。
第三,什么叫做“不明真相”?真相为何,有关部门有无调查过?以事发的突然、结论下的匆促,哪里来调查真相的时间?既然如此,为何就能一口咬定群众们是“不明真相”?退一步说,确实记者兵贵神速,第一时间掌握了事情的真相,那为何不向“不明真相的群众”解说?所谓真金不怕火炼,既然是真相,没什么不可见人。
以上三点,纯属咬文嚼字,与事件本身无涉,只是单纯地惊讶,文ge至今已数十年,改革开放也有数十年,我们的词汇水平何以仍然贫瘠如斯。我自己也属于不明真相的群众,是以亟盼有大人老爷解惑,不胜感激。
取信于民者,可以取益于民;失信于民者,终将失爱于民。





